开云(中国)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

来源:      点击:     时间:2021-01-20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9号)、《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15]4号)、《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全面领导,发挥校领导自身学科背景和工作经历优势,深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堂,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使命担当。

第三条 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对象:本科学生。

第四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

第五条 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想政治理论课。

第六条 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需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学。可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宣传思想工作部署,按照《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结合大学生现实需求,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

第七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每学期要提前对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作出教学安排。教学安排需明确授课人、授课内容(或专题内容)、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具体事项。

第八条 校领导需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下达的教学计划,深入研究授课内容,认真备课,制作课件,撰写教案(或讲义),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教学方式,按时完成授课任务。

第九条 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需抓住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挖掘教育资源,与大学生深入交流,增强理论武装时效性、释疑解惑针对性,提升育人效果。

第十条 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具体组织实施。校党委要对校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